受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水院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YC2016-006#
2、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6)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