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机组保温完善、脚手架拆装及维修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火电机组保温完善及脚手架拆装、维修(连续两年及以上)的业绩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如提供分包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范围内的主机及辅助系统等的设备正常检修、维护消缺、C级检修、停机抢修(包括除灰渣系统、燃料、中水厂内部分、灰库系统、建筑物等外委部分)、启动炉、供热首站及厂内热网等作业中需要的脚手架及设备的防腐保温作业(不含机组A\B修,但包含机组C级检修、停机消缺及临检);负责所搭设脚手架及设备保温的日常巡检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17日 09:00整到 2017年01月23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