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委托,对广州分公司炼油清污分流项目 所需自吸泵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125-2301-39-B1
2.项目内容:广州分公司炼油清污分流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120~240m3/h 50~80m 循环水污水 -20~80℃/3~4m 2.0 台
2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120~240m3/h 32~50m 循环水 -20~80℃/2~3m 2.0 台
3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4~8m3/h 20~32m 污水 -20~80℃/3~4m 3.0 台
4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240~460m3/h 32~50m 循环水污水 -20~80℃/2~3m 6.0 台
5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4~8m3/h 32~50m 污水 -20~80℃/2~3m 16.0 台
6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8~15m3/h 10~20m 水 -20~80℃/3~4m 1.0 台
7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60~120m3/h 20~32m 生产废水 -20~80℃/3~4m 2.0 台
8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8~15m3/h 20~32m 水 -20~80℃/3~4m 1.0 台
9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4~8m3/h 10~20m 污水 -20~80℃/2~3m 5.0 台
10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60~120m3/h 10~20m 循环水 -20~80℃/2~3m 2.0 台
11 自吸泵\单级单吸立式60~120m3/h 20~32m 废水 -20~80℃/2~3m 2.0 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4月30日,广州分公司物供中心总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1月13日11时至2017年01月18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