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5年度)监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投资概算:10056.38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位于鞍山市城区周边铁矿的东鞍山铁矿、大孤山铁矿、关宝山选厂、齐大山铁矿、眼前山铁矿和鞍千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千矿业)内。
建设规模:共分为16个地块,总计治理面积为3035.45亩。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1号地块:566.91亩;2号地块:74.06亩;3号地块:59.1亩;4号地块:56.46亩;5号地块:195.59亩;10号地块:237.75亩;14号地块:356.53亩;15号地块:137.1亩;16号地块:129.15亩;合计:9个地块,1812.65亩。第二标段为6号地块:358.28亩;7号地块:13.32亩;8号地块:68.24亩;9号地块:17.94亩;11号地块:307.05亩;12号地块:161.51亩;13号地块:296.46亩;合计:7个地块,1222.8亩。
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从2017年02月24日到2017年12月31日,共310日历日。具体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监理范围:本项目第一标段(9个地块)和第二标段(7个地块)16个地块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等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9个地块)和第二标段(7个地块)的削坡整形工程、平台平整、客土及土壤改良工程、种植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养护工程等工程的监理。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第一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肆万柒仟玖佰元(¥647,900.00);第二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壹万叁仟捌佰元(¥613,800.00)。
每个投标人可以兼投此招标项目的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先中标标段顺序,否则按标段编号顺序由低到高确定中标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含BBB级)以上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01月17日起至2017年01月23日止每天9: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