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2017 年度二期 2*600MW 除尘、除渣、脱硫系统设备维护(二次公告)
2. 标段名称: 2017 年度二期 2*600MW 除尘、除渣、脱硫系统设备维护
2017 年度二期2*600MW除尘、除渣、脱硫系统设备维护,设备维护工作为配合业主进行,主体为业主,范围为划分给投标方脱硫、除尘、除渣系统的热力机械系统、建筑、公用设施等日常维护工作。
9. 投标保证金:18000元人民币。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施工管理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公司(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
2、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4、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内不少于二家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标的类似的业绩。(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在施工、运行中未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不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投标人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2017年0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