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阜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阜宁县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北京路以南、太原路以北、丰收路以西;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工程,阜宁县北京路以南、太原路以北、丰收路以西,占地约86亩,项目拟建筑总面积约2.98万㎡,工程暂估总价约9700万元(含基础设施配套)。
2.3设计周期:中标人在定标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的深化及调整并上报有关部门评审,评审通过(且收到招标人提供的钻探资料)后10日历天内提交各单体建筑桩基施工图,桩基施工图提交后20日历天内提供各单体建筑的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档,其他辅助建筑在单体建筑施工图提交结束后15日内提交。
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阜宁县委党校异地新建工程,占地约86亩。本次设计内容包括校园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总平面规划、单体建筑物(土建、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钢结构、二次装修)、规划红线内给排水管道、强电和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景观绿化、运动场、道路、路灯、安防监控、各类公建配套设施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8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16日8:30至2017年1月20日17:30;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