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达镇西环路亮化工程,已由额发改审批审字[2017]1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额济纳旗市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规模:本项目安装路灯共228组,安装间距42m,11800米电缆。
2、工程地点: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
5、资金来源:政府自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派本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是本企业自有人员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投标人应具有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2014-2015年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需在自治区住建厅政务中心办理外进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7、盟外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一个月内企业注册所在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官方网站公示的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诚信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相关要求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