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混燃发电项目燃料系统施工工程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内容)备注标书售价(元)1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混燃发电项目A标段: 干煤棚、输料栈桥及道路土建工程2000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混燃发电项目B标段: 场平、附属建筑及其它基础施工工程2000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质:
A标段干煤棚、输料栈桥及道路土建工程,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必须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全部有效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B标段场平、附属建筑及其它基础施工工程,投标人必须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全部有效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资质:
各标段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派遣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含正在执行合同和已签订合同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购标时间: 2017年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