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的委托,就新平县林业局2017年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KBZB—2016—YX239H
2.项目名称:新平县林业局2017年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包括:森林防火物资一批(包括多功能森林防火宣传电子装置、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油锯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验收完毕。
6.质量要求: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满足中国林业行业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多功能森林防火宣传电子装置、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油锯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今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2013年至今承担过3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