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201701872
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公园供水管网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公园
1.2项目规模:本工程由区域供水接口开始至洪泽湖湿地公园内主管线,主要工程量:铺设管道工程量dn110~dn315为3.62km,其中拖拉管施工段长度为1.228km,直径325*8钢管(Q235B)0.332km;本工程发包价为2069269.41万元。
1.3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泗洪县洪泽湖湿地公园供水管网工程;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审计付至结算价款的90%,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申请人于2017年1月 17 日08时30分至 2017年1 月22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