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重油采购招标由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乐自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出资100%,招标人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乐自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乐自高速绕城连接线路面工程路线起点K0+000位于乐山市凌云乡陈板桥刺梨塘,设凌云枢纽互通与乐自高速公路相接;止于乐山市棉竹镇蔡湾,设棉竹北枢纽互通与成乐高速相接,并与现有棉竹立交形成复合立交,路线全长为23.61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m。
主要工程数量:级配碎石垫层61.37万m2、稳定碎石底基层58.72万m2、重油稳定碎石基层54.7万m2、沥青下面层43.18万m2、沥青中面层62.4万m2、沥青上面层62.26万m2。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省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2.2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共1个合同包件。
采购内容 耗用要求 数量(吨) 卸货地点
重油 生产1吨沥青熟料,重油使用不得超过7千克。 1381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乐自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
劣质柴油 180
注:(1)本表所列招标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过磅验收数量为准。
(2)供应时间要求:自确定中标之日起——阶段性工程完毕并通过验收。
(3) 生产1吨沥青熟料,重油使用不得超过7千克。为确保油品质量,中标单位须连同采购人共同核算重油耗用情况,超出采购人耗用要求的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人身份证及工程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副本)和彩色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企业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需不低于100万元,需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需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生产企业的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2 近年来销售业绩良好,出具近一年的销售业绩清单。
3.1.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1.4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1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