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沙角A电厂1-3号机组(3×210MW)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静电除尘器恢复性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沙角A电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共建有5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1290MW。沙角A电厂分二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为3×200MW机组,1987年1号机组建成发电,2、3号机组分别于1988年、1989年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2×300MW机组,4、5号机组于1993年建成投产发电。一期工程1至3号机组经改造后已增容至210MW,二期工程4、5号机组经改造后已增容至330MW。
本项目拟对沙角A电厂1~3号机组(3X210MW)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以达到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并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2.2招标范围:
1)、电除尘本体检修,包括更换电场部分阴极线、加固阳极板等;其他设备大修消缺;
2)、振打系统检修更换部分耐磨套、振打锤;
3)、电源及控制系统及其他电气设备检修;
4)、输灰系统检修(包括机械、电气、控制部分);
5)、提供检修所需备品备件。
具体工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 交货时间:
机组预计停机施工时间:第一台机组2017年5月1日,第二、第三台机组分别后延40天,每台机组施工工期40天。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承装(修)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已完成国内电力行业单机2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火电厂整机大修或锅炉本体大修或静电除尘器本体大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署页、技术协议改造范围、设备供货清单页)。若其所示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5)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3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12:00-2017年1月23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