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钠片碱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钠片碱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乙腈装置、间戊二烯树脂装置使用。
本次招标为:360吨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月内
最高限价:145.8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我公司库存储能40吨;正常生产使用为2-2.5吨/天。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6月内每月到货60吨,分两次供货。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第二个月付款10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 业务主管部门:经营管理部
项目承办人:王威隆 联系方式:0459-6291063
售后服务:出现问题时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卖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
持,根据买方需要,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2.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氢氧化钠片碱
纯度:99%
吨
360
合同生效后6月内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产品符合标准:GB209-2006
(2) 产品生产工艺要求采用离子膜法生产
(3)产品质量指标符合下表
项目
指标
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
≥99%
碳酸钠(以Na2CO3计)的质量分数
≤0.5%
氯化钠(以NaCL计)的质量分数
≤0.03%
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的质量分数
≤0.00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不能同时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文件:
3.1 投标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腐蚀品);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腐蚀品)。
3.3投标人在前期供货过程中未出现过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要求的时间供货等情况发生(提供承诺)。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2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