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相关项目施工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地点:长春地区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17年05月31日
招标范围:用电信息采集附属的单相设备调试、维护的劳务作业。
招标控制价:260.00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伍级及以上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近三年具有类似1项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外埠入吉从事建筑业活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的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管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