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通州湾花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通州湾高级中学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⑵工程规模:绿化工程总面积约31420.6m2。总投资额约400万元。
⑶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养护期三年。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2月~2017年5月
⑷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
通州湾高级中学景观绿化工程实施内容为施工图所设计的土壤改良、绿化种植、养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获得国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自2013年7月1日(具体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盐碱地绿化工程的施工(小区配套绿化工程除外),盐碱地绿化工作的业绩证明,必须由业主单位出具,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8)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255.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7年01月 23 日24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