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张垛储备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来自财政与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雅周镇张莫天村4组;
(2)工程规模:约960 m2;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储备库综合楼装修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2月10日-2017年4月11日;标段工期:60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m2)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6111134941001 储备库综合楼装修 约960 80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业绩要求:无;(3)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7年1月17日到2016年2月6日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