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3213220321000015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的X204线义乌路至龙庙段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境内
1.2工程规模:
该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乡道沭龙线(规划县道)与龙青路龙庙镇区段。基本情况分别为:
1、乡道沭龙线。该段道路起点为国开区境内义乌路,向北以水漫路形式穿越新沂河(包含四座桥梁),终点至龙庙镇区南侧,全长4.38公里,现有路面宽7米(其中,龙庙工业区段1.3公里已拓宽为9米),为三级公路,水泥砼路面。按12米宽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
2、龙青线龙庙镇区段。该段道路起点为龙庙镇区205国道,向北至龙庙镇区北侧,长0.675公里,宽10米,水泥砼路面。按12米宽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
3、桥梁改造。所包含的四座桥梁由南向北分别为:沂南河桥、新沂河南偏洪桥、新沂河北偏洪桥、沂北干渠桥,桥面宽均为7米。按照桥梁与路基同宽原则,对四座桥梁按老桥标准进行拓宽,拓宽后桥梁全宽15米,桥面宽14米。
1.3勘察设计周期:工程勘察报告、地质资料、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上报周期为中标后20日内,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版施工图上报周期为中标后30日内,工程初步设计上报周期为中标后40日内,通过专家评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上报周期为中标后60日内,后期服务至工程完工。
1.4招标内容:项目建议书、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等。设计范围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含桥梁、涵洞)等。
1.5质量要求:合 格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30%。
(2)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40%;
(3)施工完工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30 %;
1.7本工程预算价70.31万元,最高限价为 70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如果无勘察资质,由中标单位经业主同意后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费用及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6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①、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②、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4.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3日17时30分;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