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韩城市黄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韩城市明珠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韩城市明珠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GZ2017-CG-001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韩城市明珠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
六、预算金额:161.7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国、地税)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
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设备生产或供货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相应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出具生产
厂家相关资料外还须出具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以备审验(原件阅后退还)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套,核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请申请人于2017年01月16日至2017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