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发电公司2017年2#、4#机组主体及部分外围系统公用设备日常维护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020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舟山发电公司2017年2#、4#机组主体及部分外围系统公用设备日常维护范围主要是(包括但不限于):对A、B、C级计划检修以外所有时间范围内的2#、4#机组主体及部分外围系统公用设备或系统的检修、维护、抢修、临检、治理工作及其它生产配合工作(含小型技改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具备电力承修类一级及以上、电力承试类一级及以上、电力承装类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承接同型机组的内容相似的日常维护检修三年内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及以上等级事故;须提供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或地方安全主管部门的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6)投标人应具有承接火力发电厂35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的日常维护检修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无维护原因造成影响主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8)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上述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在购买标书以及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若有缺失,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2-17 09: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