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亚市财政局供配电设施工程项目已由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三发改投[2016]37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市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新敷设YJV22-8.7/15-3*70型电力电缆总长189米,敷设碳素纤维管158米;新装ZBW22-12/800KVA欧式箱变1座,800Kw发电机组1台;新建欧变基础1座,埋管三通井4座;敷设WDZJV22-0.6/1.0-3*300+1*150型电力电缆长40米。
(2)建设地点:三亚市迎宾大道财税大厦。
(3)工程招标控制价:1606872.53元(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施工范围。
(6)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3信誉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 月 22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4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