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非生产场所改造项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
1.3招标服务机构: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
1.4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5招标编号:000220000000368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包)名称 项目类别 招标内容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备注
1 2017年度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非生产场所改造项目 施工类 本部A、B、C、D、E座办公楼及办公配套附属设施、公司本部的公租房、周转房等列入公司本部非生产场所改造的技改修理项目。(单项工程立项金额超过100万或涉及公司机密或上级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南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纪录。
6 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相关资格的。
7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检察机关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