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区2#锅炉房除尘系统改造已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秦区备字[2016]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部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东区2#锅炉房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监理(二次)
建设地点:秦皇岛开发区
建设规模:包括袋式除尘器系统、气力输灰系统、热力压缩空气站、除尘系统改造、室外电缆沟、灰仓基础。
监理估算价:24.05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9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