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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工业烧碱(氢氧化钠)和工业盐酸打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8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工业烧碱(氢氧化钠)和工业盐酸打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2017年消耗材料资金,招标人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工业烧碱(氢氧化钠)和工业盐酸打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2017年消耗材料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工业烧碱(氢氧化钠)和工业盐酸打捆招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心东南约8km,东过境公路东侧。
2.3招标范围
工业烧碱(氢氧化钠)、工业盐酸和相应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工业烧碱(氢氧化钠)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1.2 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3.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1.5对投标单位烧碱必须具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资质。
3.1.6具有投标标的的供货业绩。
3.1.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工业盐酸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3.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2 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
3.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5对投标单位盐酸必须具有从公-安局开据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的资质。
3.2.6具有投标标的的供货业绩。
3.2.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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