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沙产业健康科技研发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一、招标条件
阿拉善沙产业健康科技研发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已经由 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局,阿左发改发[2016]6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招标代理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拉善巴彦浩特镇区南部。
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约为33425平方米,设计面积约为17311平方米,主要设计内容为科技研究中心大楼及科普馆,科技研究中心大楼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科普馆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结构均为钢结构;及相应的水、电、暖、绿化、硬化、亮化工程等。
3、招标内容:阿拉善沙产业健康科技研发中心及园区内其余附属工程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4、计划工期: 15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7、最高费率:1.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驻阿拉善盟业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未担任其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系统签到后参与开标会。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及《关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阿纪字〔2013〕17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情况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