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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8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华能应城热电#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应城热电#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为了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满足最新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华能应城热电对1号、2号机组环保设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是增加脱硝催化剂;改造脱硫吸收塔,增加喷淋层、除雾器等,同步升级改造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后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35mg/m3、50mg/m3。
2017年2月华能应城热电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对华能应城热电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2017年11月2日委托湖北孝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2017年12月华能应城热电1号50MW机组超低改造工程开始实施,目前正进行1号机组的超低改造。2号机组计划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超低改造,具体时间以实际工期为准。
本标段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超净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监测;
2、环保验收调查与环境管理检查;
3、验收评审的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环境空气和废水、噪声等计量认证证书,具有环保验收监测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至少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不存在欺诈、违约或侵权等被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未处于被有关机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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