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DFZND2016-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二期(教研楼1#/2#、教学综合楼2#/3#、门卫等附属)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侨经发[2014 ]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东侨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侨工业集中区福宁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幸福佳园”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教研楼建筑占地面积2275 m2,总建筑面积15306.1 m2(地上面积12563.4m2,地下室面积2742.7m2);2#教学综合楼占地面积1014m2,建筑面积4430m2;3#教学综合楼占地面积1188.94m2,建筑面积6507.85m2;工程控制价62126534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期限:23个月(含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7. 代建单位名称: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8. 监理服务费: 参照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下浮30% 计取,即101.59万元(暂定)。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 月 17 日至2017 年 1 月21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