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省一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路网建设工程(西江滨路消防特勤至下洋索桥路段)项目已由三明市发改委以明发改投资〔2016〕3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白沙地块附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西江滨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长311.114米,宽21.5米;西江滨支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长254.559米,宽14米。经财政审核后的建安造价为1368309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白沙省一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路网建设工程
(西江滨路消防特勤至下洋索桥路段)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绿化工程、边坡工程(不含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公交站台钢构及其基础、公交站牌、交通信号灯及其灯杆),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场地现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68309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必须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向招标人提
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若中标人未提供或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