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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皇甫学校灶台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8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受华亭县皇甫学校的委托,对华亭县皇甫学校灶台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

 受华亭县皇甫学校的委托,对华亭县皇甫学校灶台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JY—ZC2017015
二、谈判内容:
1、电磁小炒灶台 8台;2、电磁大锅灶台 8台;
3、电热蒸饭车 8台;4、调料台 16台。
具体规格、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20.656万元。
四、评标方法: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和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主要设备电磁炒菜灶、电磁大锅灶、304不锈钢板材、304不锈钢管材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7、供应商需具有2016年度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原件及投标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8、供应商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9、供应商需提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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