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元江县教育局小学音体美科学数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HCZBYX-CG-20170107;
2.2项目名称:元江县教育局小学音体美科学数学设备采购项目;
2.3预算金额:2544500元;
2.4招标范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科学、数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1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3、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项目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
3.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履约情况: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3.7质量保证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承诺。
3.8供货及安装时间延误承诺:供应商承诺因自身原因导致供货及安装时间延误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供供货及安装时间违约金,供货及安装时间违约金按每延误一天处罚总报价的百分之一。
3.9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声明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01月17日至2017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周末出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