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换热站10KV箱式变电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0KV箱式变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制造商。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认证;
3.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同类设备近三年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
3.7、投标申请人提供产品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同等电压等级、相似容量的箱式变电站型式试验报告及相应入网许可资质。
3.8、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1. 1、
3.9、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投标人持资格证明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 18日至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00至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