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炼油焦化冷焦水罐臭气治理 L160918001所需除油除渣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208-5509-52-B1
2.项目内容:炼油焦化冷焦水罐臭气治理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除油除渣系统 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4月30日,茂石化总仓库或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6.3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6.4 "商务条款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
6.5 "技术条件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所有技术要求。"
6.6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及经营状况(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同时满足以下两点要求): 1、固定资产800万元(含)以上,资产负债率不大于35%。 2、每年的销售额均不小于2000万元,并连续三年盈利。"
6.7 "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且同时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8 "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行业焦化含硫污水处理单台处理量40m3/h(含)以上含油污水除渣除油系统(氮封微压)1套(含)以上的制造、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技术附件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原件及技术附件原件备查);或具有先进成熟技术,设计、制造过5台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并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经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的证明材料。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1月18日01时至2017年01月23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