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2017-GC0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河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经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扎发改字【2016】10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扎兰屯市柴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维修房屋352间;新建围墙1700米,粉刷墙体12000平方米;新建木栅栏26600米;铺设步道板23800平方米;更换路肩石6400延长米;路边硬化3500平方米;新建垃圾池12个,垃圾转运站2个;在柴河东进口、同心池休闲广场、西外环路、南山广场等4处及镇区主要街路两侧实施园林绿化,总面积10万平方米。
建设地点:扎兰屯市柴河镇
招标控制价:13,842,857.00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9日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