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旗博物馆布展项目及地质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NMRD-2016G-DZGY2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子王旗博物馆布展项目及地质广场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四子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字【2016】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子王旗地质公园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名称:四子王旗博物馆布展项目及地质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监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2)区外企业应具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准入备案手续,并携带备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