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第一批通用电气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021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3个包。招标范围包括箱式变电站、矿用防爆型电动机、三相异步电动机等设备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中若有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该部分产品的“C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标产品的有效的检验报告;第2包还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和煤矿安全标志证书。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7)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3-2015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
(8)业绩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近五年内(2011-2015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