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拟对 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藏车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701-159-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藏车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
四、采购数量:1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需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并自行承诺出具《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9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