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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长途传输局2017-2018年通信局站设施代维及发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8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长途传输局2017-2018年通信局站设施代维及发电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长途传输局2017-2018年通信局站设施代维及发电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长途传输局2017-2018年通信局站设施代维及发电服务项目;
(2)招标项目性质:服务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通信局站代维(包括:定期进行预防性巡视检查与操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站址设施隐患,保障安全、平稳运行等)及所有局站发电(包含无线基站和模块局) ;
(4)预估规模:约3000万元;
(5)实施地域: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
(6)招标合同有效期:本次招标后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及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的质量标准。
1.2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预估规模
(万元/2年) 中标人数量 中标人 实施地域 基站数量
(个) 中标份额
1 银川市 1700 3 中标人1 兴庆、灵武、宁东 1486 39%
中标人2 西夏、永宁 1181 31%
中标人3 金凤、贺兰 1150 30%
2 吴忠市、石嘴山市 1300 3 中标人1 石嘴山市 1274 45%
中标人2 利通区、盐池、青铜峡 1049 40%
中标人3 同心、红寺堡 474 15%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允许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是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报价1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超过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独立法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商事主体“一照一码”信息的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公开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2 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2.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住建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住建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工信部(或通信企业协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4项目经验: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无线通信类设备(或线路)代维或工程建设类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和对应的采购订单复印件,或单项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和对应的审计定案表复印件,其中单项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和金额。
2.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服务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标段的所辖地市具有办事机构或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在中标标段所辖地市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等常驻办事机构;如已有本地常驻办事机构或本地企业,须提供本公司为所有人的产权房证明或本公司为租赁人的租赁房屋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则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须提供承诺书。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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