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外灯管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JKZB-685122016
2.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年主要技术规格交货期交货地点11-1紫外灯管636根灯管为低压高强度固态汞合金灯。功率为320W,开启100小时后输出的254nm的紫外光不小于128W,灯管长度155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实际交货数量、交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2.实际交货时间为中标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的7 天内送达。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1-2紫外灯管416根功率325W。紫外灯类型:TUV汞齐XPT。灯头-灯座:4Pins单端,技术光源瓦数(W):305,光源电压(V):160,光源电流(A):2.0。(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3镇流器168个功率因素>0.98,(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4玻管80根套管壁厚1.5mm, 透光率大于90%、(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旧灯管的回收、保管、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第三方检测及确保使用地紫外消毒系统正常运行等一切费用。
(3)本次项目为货物单价采购,采购数量为暂定数,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数量。实际结算费用以合同包各品目号中标单价,采购数量以用户实际采购量,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采购量。中标人需按招标人实际需要的数量、地点、时间供货。
(4)合同有效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3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01月18日~2017年0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