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饶县清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就清水乡农房改造材料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SRYXZFCG-2016-122#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名称:农房改造材料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规格及要求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改造材料详见谈判文件1批760000.00
注:本项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本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材料供货、验收、售后服务、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证,且须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与证照证件一致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瓦片产品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和检测报告(原件)
4、投标人自行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相关资料:
购买谈判资料报名时提供以上所述资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整理成套交至代理机构备案(原件备查)。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出售时间: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