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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联通浙江WCDMA网络移动核心网二期扩容工程SEQ系统扩容及场景化营销支撑功能的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8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16年中国联通浙江WCDMA网络移动核心网二期扩容工程SEQ系统

 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16年中国联通浙江WCDMA网络移动核心网二期扩容工程SEQ系统扩容及场景化营销支撑功能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进行资格预审工作,特邀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16年中国联通浙江WCDMA网络移动核心网二期扩容工程SEQ系统扩容及场景化营销支撑功能的采购项目。(本项目资金自筹,并且已经落实) 
 
二、 采购内容: 
(1)扩容SEQ平台12Gbps流量采集、分析、存储能力,升级改造数据共享接口。扩容后满足43Gbps的 Gn/S1-U用户面流量及 Gb/Iu_PS/S1-MME/S6a/SGs/S11信令面流量的采集解析、数据的存储和共享处理能力(由于网络结构原因,采集接入处理需包含S5/S8接口流量,处理能力要求增加一倍)。(2)增加现网CS XDR数据源输入和处理。(3)新增场景化营销支撑系统,采用流式处理架构,输出场景化消息至营销平台,满足精准营销相关业务需求。 
投标方交货及到货地点:浙江杭州滨安路1336号滨江四层402核心网机房。设备主要安装在滨安路1336号浙江联通滨江枢纽楼一号楼402机房。采购预算总计约805万(不含税)。 
 
三、 投标人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资格预审: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唯一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7000万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3、投标人如果为原厂代理,必须出具原厂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说明(原件);国产设备及软件应由供应商原厂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在系统集成项目中,需要由集成商统一提供所需集成设备的例外。 
4、投标人或设备供应商必须具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甲级); 
5、要求投标人或设备供应商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应提供公司简介、产品介绍、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投标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年至今不得出现亏损,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2014年至今的财报证明。 
8、系统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4年以来近3年在通信及相关行业同类型设备的签约情况报告(包括设备列表、合同名称、编号、签署时间等信息),至少提供5个省级网络信令监测及用户感知分析、场景化营销支撑的应用成功案例,每个合同金额在250万以上。 
9、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浙江设本地公司或设分支机构及研发、服务支撑团队,且本地员工大于50人以上,且随时可以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及系统维护,需提供相应证明。 
10、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 
11、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 
 
以上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需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 
 
 
四、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程序 
2.1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告要求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明确标明不作为否决条件的除外。 
2.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公告要求规定,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4、 本次对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采用点对点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请各位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邮箱,已便于及时通知。 
 
五、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之间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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