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招标人为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为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变电站电气预防性试验和井上下10KV变(配)电所电气预防性试验,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之内完成。
2.4 质量要求:本次试验要求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各类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具体内容已经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摘列,如有偏差应以《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相关条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企业;
3.2 投标人具备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试贰级(或贰级以上);
3.3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