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简介:
东港市廉家坝水库(6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发改能源{2016}157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确认丹东东港市深能廉家坝水库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批准。项目总容量为60MW,建设用地约124万平方米,设计寿命25年,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宫屯一次变。建设地址位于辽宁省东港市新农镇廉家坝水库内,利用水库滩涂及浅水水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于2017年6月30日前项目全部并网发电,该项目本次装机容量60兆瓦,电站建成后,所发电能经35千伏线路汇集至新建的220kV升压站后送至已建成的东港宫屯220kV升压站,220kV线路12km。
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承包上列项目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须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供应过输变电线路导线、金具、绝缘子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具有主要材料制造商(包括但不限于导线、光缆、金具、绝缘子等)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销售制造商产品销售或代理授权书,并由制造商提供制造产品技术和售后服务的承诺。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履行合同和提供类似产品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未存在严重不良纪录。
6、 2013年至今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产品的制造和供货。投标文件应附经审计的2013年、2014年、2015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至少有5套输变电线路导线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历史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每日0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