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五采油厂2017年油井热洗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178489-DQYT-0013027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7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油田生产日常性维护项目,对第五采油厂所辖区域油井利用燃油热洗清蜡车进行油井热洗技术服务,计划油井热洗2000井次,主要分布在陕西定边县和宁夏盐池县境内。 2.2 本项目服务地点地理位置跨度较大,现场具体情况相对复杂,具体工作量无法预计,因此采用入围招标方式,共需6个技术服务公司。招标人暂不保证入围中标人的具体工作量,入围后,由作业区安排现场试验,并根据试验效果和质量,确定服务公司工作量。
2.3 服务地点:宁夏盐池县、陕西定边县境内。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6-FW097(二次)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且营业范围须包含油田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等内容; 3.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包含井下作业等相关油田技术服务业务), 设备及人员配置须满足招标文件附件1要求; 3.3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现象; 3.4 投标人2014-2016年须具有油井热洗技术服务等同类项目业绩; 3.5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复印件或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8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