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陆梁油田作业区天然气减排发用电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78159-XJYT-001451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陆梁油田作业区位于准噶尔盆地腹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之中,距克拉玛依东向直线距离约160公里,距石西油田以北约50公里,行政隶属和丰县。油区内地表为未固定—半固定沙丘覆盖,沙丘相对高差一般20—30米,最大可达50米,地面海拔在410-520米之间。工区温差悬殊,夏季干热,最高气温可达45℃以上,冬季寒冷,最低气温可达-42℃以下,年平均气温7℃,区内年平均降水量80mm。沙漠公路西起克拉玛依三坪镇,东至陆梁油田的柏油公路,全程240公里。 作业区陆梁集中处理站、石南21集中处理站以及夏盐预脱水站每日有大量富余天然气进行外排放空,为了减少因外排天然气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作业区在陆9井区、陆12井区、石南21井区以及夏盐井区利用放空天然气进行发电,为作业区电网稳定提供支撑和保障。
(1)负责为陆梁油田作业区提供机组容量不少于10000KW的发电设备,并在陆9井区、陆12井区、石南21井区以及夏盐井区利用放空天然气进行发电 ; (2)负责发电机组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维护保养,除人员外要求配套保驾设备及工具设施; (3)配备设备运行保驾人员至少51人:要求项目经理、副经理至少各1人,安全监督至少3人,技术管理人员至少3人,电工至少3人,运行工及维修工至少40人。 (4)具体操作服务及技术管理人员数量,按照生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安排,以上人数包括按照《劳动保护法》要求配置的休假、倒班人员,由承包方依据甲方生产运行要求自行安排。 2.3 工作地点:陆梁油田作业区生产现场 2.4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建设不允许转包、分包、拆包;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采油技术服务放空天然气回收发电资质,项目经理、安全及技术管理人员需持有油田公司认可的岗位资质,操作服务岗位人员持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以及有效期内的新疆油田公司的《油田市场准入证》及《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并取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应体系认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公司清算情况,以及近3年未发现虚假的财务信息纰漏;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及劳资纠纷等诉讼案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采用资格预审; 3.7 投标单位要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须知事项,根据本单位的能力参与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所有 标段进行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6日 1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