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控制油系统改造工程计划于2017年02月开始进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为了降低项目费用,公平合理、择优选择单位。经公司研究决定,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承包单位,现对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47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轴布置。燃气轮机为日本三菱重工M701F4机组,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厂供货,高中压缸合缸,低压缸对冲布置,余热锅炉为东方日立锅炉提供的三压、再热、无补燃,自然循环余热锅炉。机组自投产以来,低压主汽门位置油动机控制油接头反复出现渗漏油现象。机务专业现场检查分析认为该处渗漏油的原因是由于接头位置出现应力集中现象;各个控制油用户油动机与蒸汽(天然气)管道连接,油动机与控制油管道直接连接,阀门、管道及油动机的振动直接或者间接的增大了控制油管路振动,长期运行可能会引起焊口的疲劳断裂;控制油系统管路的阀门、三通、弯头、大小头、直接头等基本上都是插入式焊接结构,拟进行#1、2机控制油管道插入式焊口改造,同时对控制油管道进行优化,消除应力集中问题,减小油管道振动,消除控制油系统潜在隐患,防患于未然。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1、#2机组控制油系统改造工程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调试试运、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3.工期
#1机组计划2017年02月20日停机检修,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0天;#2机组计划2017年05月15日停机检修,施工工期为20天;根据实际停机时间,投标人中标后须倒排改造工期并经招标人认可,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4.2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机组)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并具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总承包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5投标人近三年应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材料;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9投标人派出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技术人员素质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对于需要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操作证书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服务工作开展前,将向招标人保证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1月18日9:00起至2017年01月23日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