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左右岸坝肩边坡加固处理工程施工【二次挂网】
招标编号:GDCX02-SGZB16-0455
1.招标条件
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左右岸坝肩边坡加固处理工程施工【二次挂网】项目的招标人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国电大渡河枕头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就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左右岸坝肩边坡加固处理工程施工【二次挂网】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电站工程概况
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为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规划的第十九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坝址位于大沙坝~月儿坝河段,距成都市约260km,省道“金口河~乌斯河”S306公路从库、坝区左岸通过,成昆铁路沿水库区左岸通过,对外交通方便。
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73057km2,多年平均流量1360m3/s。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为河床式厂房,正常蓄水位624m,最大坝高86.5m,电站装机容量7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32.90亿kW·h,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0.435亿m3,水库总库容0.469亿m3。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用水。
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及《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5057-2009)的有关规定,本工程等别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
坝轴线位于大沙坝到月儿坝河段入口处,其方位为N6.6601°E。厂房坝段布置于主河床,右岸台地处布置5孔泄洪闸及排污闸泄洪坝段,泄洪闸坝段及厂房坝段与两岸岸边均采用混凝土重力坝连接。大坝共分11个坝段,左岸非溢流坝段共分3个坝段,河床式厂房坝段分4个坝段,泄洪闸坝段分3个坝段,右岸非溢流坝段为1个坝段。
(2)左右坝肩边坡加固处理工程项目概况
左右岸边坡为枢纽区边坡A类Ⅱ级。
左坝肩边坡EL675.00m高程及以上布置16根1500KN无粘结预应力锚索,俯角20°,锚索长度为45~50m。
左坝肩边坡上下游侧各有1条冲沟,在左坝肩上游冲沟EL646.00m高程设一道拦渣坝;左坝肩上游冲沟EL626.50m高程设一道挡墙,对洪冲积物质进行二次拦截;左坝肩下游冲沟EL626.50m高程设一道挡墙。
右坝肩边坡布置有锚索、框格梁、排水洞等。设置200KN级锚索,间距5m,分布高程665m~730m深度40m~50m。锚索共计167束。锚索范围布置间排距4m×4m、断面1m的框格梁,框格梁为C30二级配混凝土,框格梁底部布置挡墙,挡墙底宽1.5m,顶宽1m,高1m。
排水洞布置于右岸山体内,进口高程为700.00m,出口高程为626.00,出口接右岸坝顶1#公路,排水洞总长723.11m,进口段长度为77.25m,轴线方位N19.59°E,经半径20m的圆弧平面转弯变为S70.66°E,中间段长520.71,经半径50m的圆弧平面转弯变为N6.66°E进入出口段,出口段长度为125.15m。桩号排水洞0+199.77m~排水洞0+693.11m段底坡为15%。排水洞采用门洞型断面,尺寸为2×2.5m(宽×高)。桩号排水洞0+120.76m、排水洞0+150.76、排水洞0+180.76各布置一条排水支洞,排水支洞采用门洞型断面,尺寸为1.5×2m(宽×高)。桩号排水洞0+350.00m~排水洞0+350.55m段设置错车平台,错车平台尺寸为4×2.5m(宽×高)。排水洞进行常规支护处理,采用喷混、排水孔、锚杆等常规支护处理。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左右岸坝肩边坡加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ZTB-SG-2016-015),其招标范围如下:
2.2.1左坝肩边坡加固处理工程
(1)锚索等工程。
(2)冲沟防护工程。
(3)为完成以上各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2.2.2右坝肩边坡加固处理工程
(1)排水洞土、石方洞挖及支护工程,洞内深孔排水工程;
(2)边坡锚索、框格梁、挡墙、排水孔、排水沟等工程。
(3)为完成以上各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2.2.3安全监测工程
(1)左坝肩锚索监测工程;
(2)右坝肩锚索监测工程;
(3)排水洞水量监测工程。
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17年3月15日开工,2018年3月15日完工并移交发包人,合同总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近10年(2007年~2016年)具有承担过边坡治理工程和地下洞室开挖工程施工业绩;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且具有5年及以上边坡治理工程或地下洞室开挖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作经历;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及以上担任过边坡治理工程或地下洞室开挖工程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专职安全副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7)近3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较好;
(8)近3年(2014年~2016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已被列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