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受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中心的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中心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编号:KSCG201611015
1.2.2招标内容:医疗仪器设备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包号序号采购货物名称单位数量A包1母婴胎心监护仪台3B包2可视喉镜台13心电监护仪台34血气分析仪台1C包5新生儿辐射台台36新生儿培养箱台27新生儿培养箱台1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到位(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1.3.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