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钦州供电局2016年第二批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电网基建)施工(标段4)(项目名称)已由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电计〔2016〕17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QG(E)-2016-005JD。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详见《钦州供电局2016年第二批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电网基建)施工(标段4)招标工程概况表》
2.2建设规模:钦州供电局2016年第二批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电网基建)施工(标段4)招标共计10个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5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4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30 日。具体工期详见合同。(具体实际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钦州供电局2016年第二批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电网基建)施工(标段4)招标工程概况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3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含有35kV工程的标段必须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以上(含四级);仅含10kV及以下工程的标段必须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五级以上(含五级);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2个月内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检查机关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3.9资信要求:投标期间,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与拟投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得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5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