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宝鸡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YD【2016】-HW006
三、采购项目预算:一包:339725元;二包:168030元;三包:497100元;四包:324300元;五包:1653000元;六包:1090000元。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
一包:1、抢险救援头盔,2消防手套,3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黑色),4、消防员灭火防护皮靴,5、消防腰斧,6、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7、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二包:1、佩戴式防爆照明灯,2、手提式强光(防爆)照明灯
三包:1、水幕水带,2、25型65水带(含水带接口),3、25型80水带(含水带接口),4、30型80水带(含水带接口),5、20型40水带(A类泡沫车用),6、无后坐力多功能消防水枪,7、二分水器,8、三分水器
四包:1、A类泡沫灭火剂,2、氟蛋白泡沫灭火剂,3、水系灭火剂
五包:1、消防侦检机器人,2、消防排烟机器人
六包:1、救援装备系统
2、项目用途:“消防装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2.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3、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所需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2.5、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2.6、供应商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7、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度消防装备供应商目录》要求(六包除外);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17时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