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安市果树试验场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果树试验场“延安苹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代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2017-3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果树试验场“延安苹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代理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果树试验场“延安苹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代理采购(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元)。
四、完成期限:2017年8月31日前。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供应商应为专业商标类服务代理事务所或公司并需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网站能够查询到备案名录(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代理和中国驰名商标代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六、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
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