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海省国家税务局2017-2018办公设备软硬件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海省国家税务局2017-2018办公设备软硬件维保及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竞谈(货物)2017-GS003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①、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③、供应商项目实施人员需提供计算机维修类职业资格证书;④、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